叶铃兰看着桌对面抓耳挠腮的男人,心头突然发软。
莫桑只见过她几次,要不是因为陆明月的关系,他们可能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。
可她只是稍稍红了ı?24;眶,É??82;就急成这样。
反倒是封誉——
在他第N次丢下她去找陪霍浅冰后,她只是安静地掉眼泪,都能惹得他不耐烦。
他说女人的眼泪,用好了是武器,用得不好只会让男人更加讨厌。
“还哭?”
莫桑想了想,干脆把衣袖举到她面前,“这衣服我刚换了新的,给你擦眼泪吧。”??0; 看着桌对面的男人一脸视死如归,叶铃兰终于笑了。
她没有再用他的衣袖,伸手抽了旁边的纸巾。
擦掉眼泪后,她才告诉莫桑原因。
?? “如果我不离开京海,只要我想参加比赛,就会和封誉发生冲突。”
她一个普通女人,哪里斗得过身为资本家的封誉。
别说重&?#22238;舞台,就是想过正常的生活都不Ö??87;能。
莫桑听她语气平平地讲述原因,心里不知怎么有几分怜惜。
一个女孩子做出背井离乡的决定,必定是对这里失望透顶了。
他不由问:“你打算去哪里?”
“随便哪里都行。”叶铃兰说:“反正我孑然一身,哪里都可以当成家。”
也可以这么说—??;—
到哪里,都没有家。
莫桑听出她语气%??324;的低落,一时冲动道:“其实我也喜欢到处游玩,不如你等等我。”
叶铃兰有些惊讶,“等你?”
“嗯,等我!”
虽然一时冲动,但话已出口,莫桑的语气更??;加坚定,“等我攒够下一趟旅行的钱,我带你走出去。”
他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,到处游荡,玩到哪算哪,钱花光了就回来当助理。
反正晏老板承诺过,只要他回来,就有他一口饭吃,所以他永远都不用担心回京海后要当乞丐。
听完莫桑洒脱的话,叶铃兰竟然有些羡慕,“其实你这样的生活也不错。”
无拘无束,永远都不必被生活的琐??0107;所困。